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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日从湖南省高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要求,省高院紧紧围绕“公正效率”主题,迅速调度部署全省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多措并举向长期未结案件亮剑,坚决打好清理工作“攻坚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省高院高度重视并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出台多项制度规定,定期印发通报,着力控制长期未结案件增量、消化存量。2021年6月,省高院印发《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审理期限管理及相关工作。坚持抓在平时、管在经常,强化审判流程监管,完善定期通报、适时督办、重点约谈、院长督办函等督办机制,开展季度分析,全面研判工作态势,把好清积工作节奏。同时,持续跟踪问效,逐级细化台账,全面、动态、准确掌握底数和清理进度,实时更新、动态监控,分层包保督办。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审限管理制度、长期超审限等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2019年起省高院将长期未结案件纳入平时绩效考核,对立案超过6个月的诉讼案件进行造册跟踪管理;对立案超过9个月的诉讼案件进行实时跟踪督办;对超过一年的未结诉讼案件进行定期通报,限期结案,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考核扣分。加强条线指导,梳理长期未结案件类型,建立分类指导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鉴定、立案、关联案件等瓶颈问题,堵塞审限管理漏洞。同时,进一步完善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边清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