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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唐家华报道 5月15日,在衡阳市在中山北路与常胜路口,一名男子因驾驶电动车逆行且未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他不仅不配合交警工作,还“任性”辱骂,阻碍交警执法,最终被拘留!
当天上午9时30分,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鼓交警大队二中队在中山北路与常胜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电动车迎面逆行而来,且未佩戴安全头盔。于是,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并劝导该男子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当该男子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将面临处罚时,情绪异常激动,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甚至还辱骂执勤交警,并阻碍交警执法。
石鼓交警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唐超告诉记者:“我们拦下电动车,驾驶员就是不配合我们,现场民警要他下车,他就是不下来,我们强制要求他下来,他就挡在执勤民警阻碍执法。另外,吴某还在现场怂恿其他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主,不要配合交警执法。”
随后,执勤民警对其多次告诫无果后,依法予以控制,并将其移送至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吴某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石鼓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衡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作为驾驶人,配合执勤警察依法检查是法定义务,拒不配合的将承担相应行政处罚;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执法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